集体土地入市政策:让共同富裕落到实处
01-08     浏览量:87
本文土地要素思路引自公社:
@寒塘渡鹤影我在12月12号写上海钢联的数据要素的时候曾经说过,一个题材,有时候永远是题材,而当某一项核心工作落到实处的时候,他就不是题材了。
当时我举例的是数字经济,数字经济是绝对核心的大题材,不管是信创八大行业,比如最先落地的党政信创,里面核心的中科江南目前属于业绩兑现阶段,而后面的八大行业资金也有所进攻,包括现在,很多机构也在推行业信创,数据要素的出台,无疑是给数字经济安上了心脏,让他看得见摸得着了。
1、念念不忘的共同富裕
共同富裕上面提了很多次,包括年初的浙江建投以及他的跟班杭州园林,一度传言就是炒作的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,虽然事实上他们搭上的是老基建的顺风车。
这也让资金不禁打上问号?
共同富裕到底是什么?
为此,我特意查了一下百度百科
该词条在2021年属于年度十大热词,是可以和元宇宙、碳中和、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等词条媲美的存在。
共同富裕是写进党章的存在。
2021年把浙江列为共同富裕示范区,无疑是源自长三角地区的经济水平。并且浙江属于灵活自治弹性很大的地方。
目前不容乐观的富者越富,贫者越贫,如“房产税”等这是对前者下手,而共同富裕的种种举措,则是帮助后者。
那么共同富裕到底是什么呢?
应用到资本市场应该如何体现呢?
2、土地要素或是共同富裕的基核
终于,一年后的今天,或在发改委及各地的政策中看到一丝端倪。
周五盘中,发改委消息称,近期将有促进共同富裕“大力度”举措出台。
其中有一条,探索通过土地、资本等要素使用权、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,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收入。
资本要素先不提,因为促进社会资金资本入市,通过储蓄、理财、股市等等是一直在做的事情。
而这里重点是土地要素、使用权、收益权。
并且用发改委副主任的话说这个细则和关键词是 -----“促进共同富裕的大举措”
那么土地要素、共同富裕应该如何体现呢?
我把目光放在了集体土地。
文件说使用权、收益权,事实上现有的金融政策对于宅基地是有很多限制的,比如在抵押、担保、交易、租赁、退出等方面。
比如银行对于土地使用权为集体建设用地的,虽然有一部分的抵押担保功能,但是相比国有出让在政策、额度、率方面差别是很大的。
再比如交易,集体用地的交易民间实施基本都是同村行为,而户口不在同村的他们的交易行为是存在很大风险的,哪怕有私下的交易协议,事实上他是不受法律认可支持的。
而结合核心思想“共同富裕”,对于先富带动后富,城市带动农村,而农村的土地如果不能流转,那么谈何土地要素、谈何使用权、收益权增加“后富”的收入水平呢。
笔者查阅了近期政策。
就在昨天,广东省率先出台《广东省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》,算是打响土地要素第一枪。
周五盘中发改委的消息一出,我们看看资本市场的反映:
首先老一批的概念,浙江共同富裕动了一下,比如杭州园林。
其次供销社涉农的,又属于浙江共同富裕的,比如浙农股份。
再其次,就是土地要素了,拥有2500多亩农业土地使用权的亚通股份异动。(新野纺织、亚盛集团)
但总的来说,是不够有力度的,说明了资金并没有过多关注到这一块,结合广东刚发的土地要素市场化政策,而笔者窃以为土地要素这一块是有极大预期差的。
结合目前的大环境形式和政策导向,笔者大胆猜测,接下来会有非常多的政策、舆论导向农村,具体形式这里不便多言,有兴趣的老师可以自行研究关注。
以上为笔者浅显思考,说得不对之处还请见谅,抛砖引玉欢迎各位老师指教。